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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2001-02-20 来源:光明日报 张宗利 我有话说

周广立是山东省阳谷县一位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就是他,在5年间免费为当地群众代理了430件官司,其中近400件是代农民兄弟告乡镇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且90%以上胜诉。代理官司延及河南、河北、内蒙古、湖北等省区。周广立的影响如此之大,被媒体称作“周广立现象”,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周广立告官”说明人民群众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明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仍然淡薄,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比较普遍;说明法制宣传远没有普及深入。如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就很不到位,其实周广立所告官司大多可通过当事人自己申请行政复议来妥善解决。

众所周知,行政复议法已经颁布实施一年多了,在这之前《行政复议条例》从1990年12月颁布实施已近10年,行政复议有行政诉讼不可替代的优势,它的立法宗旨是通过设立行政复议制度,有效地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所做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以法律上的救济手段。它充分体现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把行政争议尽量解决在机关内部。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有如此优势,为什么周广立不用此法来解决行政争议案件非诉诸法院不可呢。这其中政府的宣传不到位、有关人员的认识不到位是直接原因。

一般县级政府法制部门都没有行政复议机构,据调查,经济落后的地区,法制水平也相应低。于是那些恣意妄为的人便搞起了愚民政策。

据报载,江西一本《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手册》13天售出1.2万册,就在该书的策划者准备再印几十万册时,突然接到“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图书”的通知,并要“不惜一切代价”。一本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的小册子,竟然使得当地有关部门或基层政府风声鹤唳、兴师动众,对一本原原本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书为何如临大敌呢?这种剥夺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为,说穿了就是害怕群众掌握政策。

如果我们的干部仍然抱着“官本位”的观念不放,习惯于“发号施令”,如果我们仍然漠视行政复诉法,不加大宣传力度,那么“周广立告官”就不会终结。

由“周广立告官”我们得到启示,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普法宣传任重道远,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会反过来推动政府的依法行政。我们各级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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